快捷导航
开启左侧

最高法: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复制链接]
gongyi020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23-11-30 07:49: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加强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最高人民法院11月27日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专题发布2023年第二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6件,涉及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报告制度等内容。其中明确,被抢夺、藏匿以及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子女也是家庭暴力受害人。

074900x6isomwqelm84kzh.jpeg

这6件典型案例是:蔡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唐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刘某某与王某某离婚纠纷案;彭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韩某某、张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吴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未成年人目睹家庭暴力对其成长有着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在蔡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蔡某某的父亲采用暴力抢夺、藏匿蔡某某等方式争夺抚养权,后不顾蔡某某哭喊阻止,暴力殴打蔡某某母亲,同时造成蔡某某面部受伤,导致蔡某某因极度缺乏安全感等心理问题接受心理治疗。此案中,尽管父亲的暴力殴打对象并不是孩子,抢夺行为亦与典型的身体、精神侵害存在差别,但考虑到孩子所遭受的身体、精神侵害与其父亲的家庭暴力行为直接相关,人民法院对蔡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请求予以支持,体现了司法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家庭暴力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此外,典型案例强调发现机制对防止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关键性作用。在唐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唐某某所遭受的家庭暴力就是由其所在幼儿园老师在检查时发现,幼儿园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有效制止了家庭暴力行为。在彭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中,学校老师收到彭某某的求助后及时报案,陪同彭某某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并与妇联组织进行沟通,为防止未成年人继续遭受家庭暴力提供坚实后盾。

“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成长环境。


点击下方
阅读案例原文

切勿以爱之名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第二批)

074901tw9g9wwwm4bc9h4f.gif

来源:新华社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中国儿童福利」,搜索「gh_8ee6f5e2ebd3」即可关注,[阅读原文]。

广州公益网由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4年创办,齐志是获民政部门认定的慈善组织,致力于链接资源为儿童提供多元化专业服务,改善乡村孩子的阅读条件和提升社区儿童心理健康水平。资助及公益合作热线:020-83707079 微信号:18520081188 公益合作邮箱:admin@gzqz.or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关注

232粉丝

4964帖子

会员达人更多+
广告位

信息推荐

更多+

最新信息

更多+

关注我们:齐志公益

官方微信

儿童心理云平台

服务热线:

020-83707079

微信号:18520081188(备注来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东关汛3号三楼

公益合作(投稿):admin@gzqz.org

广州市越秀区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版权所有-广州公益网    ( 粤ICP备14025298号 )

粤ICP备14025298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