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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掌掴熟睡女儿并发到朋友圈 被拘15天罚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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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志社工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17-4-10 17: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黑龙江省肇州县一父亲掌掴自己熟睡女儿的视频近日持续在网上热传,引起众多网友热议批评,更引起网友对当事小孩的关心。记者采访了解到,该男子被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孩子已被其母亲带走,暂时脱离了被再次殴打的可能,孩子母亲可能向法院申请抚养权转移。不过,事件所引发的思考并没结束:如何为孩子穿上“保护衣”,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扎心”视频刷爆朋友圈


4月1日开始,一段说明为“大庆肇州一男子掌掴自己熟睡中女儿”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视频中,一男子对着熟睡中的小女孩连续击打脸部。小女孩的哭喊并没有让这位男子停手。在30多秒的视频里,他连续掌掴了小女孩几十次。


短时间内,该事件迅速发酵,成为微博上的热门话题,相关贴文阅读量达1000余万,评论超过1万条。


“孩子哭一声,我心里就像被针扎了一下,实在看不下去。”哈尔滨市的赵女士说。和赵女士一样,辛女士当天看到朋友转发的视频,点开之后十分“心塞”:“那么小的一个孩子,你那么打她,还发到网上去,这还是父亲吗?”


4月1日,大庆市警方介入调查。当晚,肇州县公安局将视频中涉嫌打孩子的男子抓获。据了解,该男子是肇州县兴城镇的村民蒋某,小女孩的父亲。原来,蒋某离婚后,女儿归他抚养。他常年外出打工,对女儿的照看极为有限。他想和前妻复婚,带着5岁女儿到外省寻找前妻未果,在外省一旅店房间内殴打女儿,录制视频并发到朋友圈,想以此逼迫前妻出现。


一些网友认为,蒋某动机“极为荒唐”,夫妻之间发生矛盾,怎能拿无辜的孩子当“出气筒”?


如何为更多孩子穿上“保护衣”?


据了解,肇州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视频中殴打孩子的父亲蒋某行政拘留15日、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处罚结果公布后,一些网民认为“处罚过轻”“虐童成本低”。有网友说,涉事人行为恶劣,不仅对小女孩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还可能给其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应对该男子进行严厉的惩罚,或以虐待罪提起公诉。


当地公安部门一位警官说:“对其进行的处罚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最高标准。”更有网友表示,这样的父亲并不合格,应该剥夺其抚养权和监护权。


法学专家表示,虐待罪的判定条件包含长期身体上或精神上的虐待,并造成一定后果。从目前案情看,该男子尚未达到虐待罪的程度。


专家表示,婴幼儿时期是孩子成长的重要时期。由于他们年龄小,往往受到伤害也无法向外界求助,为此,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为孩子们穿上“保护衣”。警方人士认为,街道、居委会可加大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关注力度,通过调解方式对家庭内部纠纷进行调解,避免将对儿童的伤害扩大化。


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张冬梅认为,可通过妇联、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社会组织,为这些孩子或亲属提供相应指导和帮助,尤其是对受害儿童进行心理教育、疏导和矫正,避免他们生活在恐惧、惊慌和无助中。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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