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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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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志志愿者 发表于 2018-10-16 22: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近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合肥市检察院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所作的《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自2015年7月1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紧紧抓住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有利契机,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思想认识,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责,在安排部署、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就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地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会议要求,一要努力营造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社会环境。检察机关要积极向同级党委、人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争取支持和帮助。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活动;加大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踊跃提供案件线索。对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要着力构建公益诉讼工作长效机制。在检察机关内部要加强民行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发现机制和内部线索移送、案件交办、转办机制建设。在外部,建立和完善与监察、审判、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以联席会议、会签文件、案件双向咨询、协助调查等方式加强沟通,努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与此同时,加强公益诉讼财政预算保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赔偿金、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追缴与管理使用的制度。三要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队伍建设。以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四要认真贯彻执行《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主动作为,保证《决定》的贯彻实施。


      2015年7月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4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360件,提起公益诉讼24件。先后督促复垦耕地10.34亩,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11家,清运危险化工废料20车次443桶、受污染土壤135吨、渣土约4万方,追回环境修复费用167万余元。收回假药和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累计近8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56600多平米,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919万余元,收回欠缴的税款580万余元,收回违法安置房屋36户,挽回补偿补贴类国有资产损失2789万余元。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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