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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河南“禁毒侠”广州裸奔宣传禁毒 炒作or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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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志社工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15-7-14 13: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齐志社工 于 2015-7-14 13: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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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侠“袁春雷的禁毒之路(来自袁春雷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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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侠“袁春雷的禁毒之路(来自袁春雷微博)

大河网讯 (记者宋向乐)“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说我炒作也好,只要我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影响到一些人。”7月11日凌晨,被称为“禁毒侠”的驻马店人袁春雷在广州一码头采取裸奔的形式宣传禁毒。袁春雷在接受大河网记者采访时说:“抢劫、盗窃、杀人,比裸奔更疯狂的事多着去了,我希望通过自己曾经的亲身体验让更多人知道毒品摸不得,更吸不得。”

“禁毒侠”这样宣传禁毒,你怎么看?

袁春雷老家在新蔡县棠村镇袁营村,他曾经也是是事业、家庭双丰收的幸福男人,因为吸毒而一落千丈。

“因为自己吸毒的经历接触了不少吸毒人员,虽然自己戒毒了12年,但还是能看见一些吸毒人员在吸完毒品之后,会做出一些伤害他人、伤害社会、甚至自残的事件。”

袁春雷说自己因为吸毒曾经裸奔过,而裸奔是他认为吸毒后破坏还算小的后果。“自己选择裸奔这样一种方式来告诫那些吸毒的人,效果还可以。”

“我一般选择在深夜,同时并不露脸。”袁春雷认为自己选择在深夜来通过自身行为宣传禁毒并不会对公众造成影响。

不仅是裸奔,通过相关资料查询,大河网记者发现,袁春雷还曾做个其他的行为来宣传禁毒,譬如在荒野上演饥饿式戒毒、捆绑自己劝人戒毒、演唱原唱歌曲劝人戒毒等。

同时,袁春雷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歌手”,有网友对袁春雷的行为进行质疑:“这是在作秀。”

“禁毒侠”公益宣传还将继续

袁春雷告诉大河网记者:“自己并不担心有人这么看待自己,最起码我影响到了一些人。”袁春雷还举了个例子,曾经一个吸毒人员将房子卖了,还将自己妻子砍伤,袁春雷上门对其劝说,最终将其感化。

那么身为驻马店人的袁春雷为什么没听说在河南有过禁毒宣传?袁春雷称,“去年曾在郑州进行过,但遭遇了不愉快的经历。”

“下周四,我将会接受邀请,到贵州一个戒毒所进行戒毒宣传。”袁春雷说。

据资料显示,袁春雷戒毒后便走上了公益宣传禁毒的道路,一做就是2年多时间。足迹遍布浙江、安徽、广东、黑龙江、四川、重庆、贵州等地。

袁春雷在全国做公益宣传禁毒的事迹很快也引起了不少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一些热心的网友便给他起了个禁毒侠称号。袁春雷也以此称号经常活跃于微博,也经常接到不少全国各地的戒毒所演讲宣传邀请。

律师说法: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据河南陈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葛瑞介绍,袁春雷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44条,“在公安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如果袁春雷的行为引起了围观,就属于情节恶劣。因为在深夜,所以还没达到这一点,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葛瑞还分析了何种情况下裸露身体不违法,“譬如,“两个人在街头斗殴,其中一个人被对方强制暴露身体,显然当事人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作为一个普通人,我能为禁毒做些什么?

“从我个人来说,我不太认同这种方式,有点吸引眼球的嫌疑。”河南省禁毒总队副总队长黄琪林告诉大河网记者,省总队一般会与青年大学生及志愿者联合通过正常的方式来进行禁毒宣传。

他说,希望更多的志愿者加入禁毒宣传,自觉培养“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关心和支持禁毒工作,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


资料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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