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开启左侧

陈越光:公益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复制链接]
gongyi020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23-10-26 08:2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益,今天依然要问道于人类的理想,依然在不断进步的摸索中。


082532m1e9co1c31319ozi.jpeg
生命满足于生命吗?
——[法]金丝燕《诗学的悖论》[1]
这是20位中国基金会领域领导人物的访谈汇集,内容是回顾中国大陆重启公益慈善40年(以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为起点)的历程。然而,如何以最大的包容和最高的统一视野来解读这些个人经验史,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历史意识呢?这需要有一个纵深背景的阅读。

公益元问题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苏格拉底主张“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过的”,审视什么呢?世俗的成功与失败自然不入他的法眼。审视人生,就是审视和回应人生的元问题:死亡的本质和永恒的追寻。因此要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
元问题要追溯可以统摄一切的根本逻辑。公益的元问题即何为公益?公益的源头在哪里?公益的目标是什么?
定义公益,如果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唯一标准,那么,这里还交织着政府行为;如果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唯一标准,那么,这里还交织着企业行为;如果只考虑结果不讲究行为者自愿,那么,无法与强制性机构团体安排的行动划出边界。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大慈善的逻辑涵盖了公益,定义公益慈善活动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 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本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所以,公益是个人或机构使用自有资源实现利他愿景的社会化展开,它具有民间性、利他性(非营利性)、志愿性的特征。

公益的源头在哪里?

在时间中看公益。我们问,何时有了“公益”?
词汇检索,在中文语境中,“公益”作为一个与“私”相对应的词使用,直到民初赵尔巽主编《清史稿》才出现,古代文献中并无此词。
十卷本的《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里收的“公益”条是阿拉伯文的istislah,这是公元9世纪时由伊本·罕百勒(Ibn Hanbal,780~855)创建的伊斯兰教辅助法律原则,指无法在经训明文中找到答案时,判决按照维护公共利益和福利的原则,“认为适当”的顺序是首先考虑何者对整个社会最有利,其次考虑何者对地方社团有利,最后研究何者对个人有利。但这个与“私”对应的“公益”原则是执政者的法律依据原则,不是指个体行为。
082532et94jh5feisiixp4.jpeg
对于区分执政之善政和个人之善举,两千三百多年前孟子已有深刻见地。子产主政郑国时,曾用自己所乘的车辆帮助别人渡过溱水和洧水,被孟子批评为“惠而不知为政”,官府把桥修好了,百姓就不会为渡河发愁了。“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日亦不足矣。”[2]后代的朱熹对此评注说,“诸葛武侯尝言‘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得孟子之意矣。”[3]虽然,先贤们不可能有现代的公私领域之分,但执政要普济公众,行善可惠悦个人是强调区别的。因此,把古代仁政列为慈善是值得商榷的。
而伊斯兰教国家的“宗教公产”(Waqf)制度,寺院土地,包括国家或穆斯林捐献给清真寺的土地和其他资财,像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等都属于宗教公产。它不得转让、抵押和买卖,不征收任何赋税,投“Waqf”者,一经投入不得反悔和收回,逝世后家人不得继承或转让。“Waqf”制度对阿拉伯世界的科技文化事业发展影响尤其重大,科学史上著名的13、14世纪马拉噶天文台和“马拉噶学派”就是受惠于Waqf的。如果不考虑政教合一的体制背景,Waqf的私人捐赠者其行为比较符合我们对公益的认知。
但当我们着眼于行为个体,难道清末以前的中国在没有“公益”一词时,就没有民间的、志愿的利他行为吗?明清时期的民间善会和善堂、宋代的民间义庄、魏晋唐代的佛寺慈善、远古以来的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家族慈善呢?这一切都在传统“慈善”的范畴中,它们和人类文明史同步。
人类文明史的起源处各文明都有这样的好人好事,称之为“慈善”。
“好撒玛利亚人”——耶稣认为摩西法律中最重要的两条诫命是:“你要全心、全情、全意爱主——你的上帝。”以及“你要爱邻人,像爱自己一样。”当有人问“谁是我的邻人呢?”耶稣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途中遇到强盗。他们剥掉他的衣服,把他打个半死,丢在那里。刚好有一个祭司从那条路下去,他一看见那个人就从另一边走开。同样,有一个利未人经过那里,他上前看看那人,也从另一边走开。可是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路过那人身边,一看见他,就动了慈心。他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口,替他包扎,然后把他扶上自己的牲口,带他到一家客栈,在那里照顾他。第二天,他拿两个银币交给客栈的主人,说:‘请你照顾他,等我回来经过这里,我会付清所有的费用。’”于是耶稣问:“依你的看法,这三个人当中,哪一个是遭遇到强盗那人的邻人呢?”[4]
两千年前,“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超越宗教,成为慈善救助行为的象征,它在慈善文化的源头奠定了慈善的原始定义:以道德良心为出发点,为了他人利益介入其生活——帮助一个求助的陌生人。
所以,公益的源头在慈善。公益从慈善而来,公益的利他性、民间性、志愿性原则是从传统慈善的基因里带来的。

现代公益在传统慈善中加入了什么?

公益源自于慈善,慈善造就了公益,但“公益”并不只是“慈善”的同义词。那么,现代公益何时而起?现代公益和传统慈善的根本区别是什么?或者说,现代公益在传统慈善中加入了什么?
现代公益是现代社会的存在,是现代性的产物。在英文语境中,“慈善”一词用charity和philanthropy都可以,前者多用于传统慈善,后者多用于现代慈善[5]。charity原是宗教义务的“爱上帝”意义引出的,17世纪出现强调“爱人类”意义的philanthropy。1597年,培根出版了他的《随笔集》(拉丁文版书名《道德与政治论说集》)[6]前十篇,其中《论善》专门讲了古希腊人所谓Philanthropy这个概念,把仁爱或慈善界定为“利人的品德”,并且把这种品德特征引向“世界的公民”。以后,这个观念大兴,并对之后的慈善思想发生了重大影响。所以,现代公益思想的兴起可以追溯到17世纪。
如何理解17世纪?透过战争、气候变化与灾难的全球危机迷雾,我们看到:在政治史的视野里,那是从英国光荣革命的制高点上观望的“1688年的世界”[7];在科学史的视野里,那是培根、梅森、笛卡尔、伽利略、费马以至波义尔们的进军,最后是被爱因斯坦称为“大自然的神奇之子”的牛顿,以一部三卷本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8],让后人足以用“牛顿革命”来称呼这场伟大的现代科学革命[9];而在社会学的视野里,那是启蒙运动、社会契约论思潮蓬勃兴起的时代。在所有这一切的背后,在思想史的视野里,是11世纪末至13世纪的教皇革命、14世纪的唯名论之争、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这样一条“现代性的神学起源”之路[10],最终形成工具理性、个人权利和立足于个人的民族认同现代性三大观念[11]。现代科学的兴起,现代社会的建立,是和现代性观念的确立同步的,现代公益的出现也必然如此。首先是有了现代观念的人,然后有了现代的公益慈善。Philanthropy一词的首用出现在培根的《随笔集》,培根是现代科学运动最早的旗手,他从人格独立拥有个人权利的现代性观念出发,赋予了慈善一词新意。也正是在现代性观念下,康德才可以在《道德的形而上学的基础》排除行善动机中为利益、为荣誉、为同情等一切“有等价物的东西”,听凭于一个理性的诫命,具有唯一的尊严。为什么只有有了现代性才能这样要求呢?因为“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惟有在自由的理念下才是一个自身的意志”。[12]
在思想史的视野里,轴心文明产生了“慈善”(传统慈善),现代性催生了“公益”(现代慈善)。现代文明是轴心文明的演化,公益(现代慈善)源于慈善(传统慈善)。然而,现代社会是从传统社会演化而来,轴心文明不同超越视野的类型决定了其在现代性烽火淬炼中展现出不同特色,文明演化中没有一种文明可以在白纸上画画!现代化的共性表述和个性形态是现代化路途中的必然命题,公益慈善领域也概莫能外。
082532za2so6zoebs6eze4.jpeg
一百年前,中国人的第一篇社会学博士论文、第一篇公益慈善的现代论文——朱友渔1912年提交给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慈善事业的精神——一项关于互助的研究》(The Spirit of Chinese Philanthropy:A Study in Mutual Aid)[13],阐述了中国慈善的思想和实践:从中国经典文献中引出中国慈善精神支撑的思想资源,以社会形态、求助需求、施善主体和方式阐述慈善实践时。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指出“史书上记录的慈善实践被认为是发源于统治者,是国家的功能,是帝国家长主义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惠及人民,而来自民间的自发的慈善实践几乎是没有记录于史册的”后,依然重点着笔于民间慈善。作者以对辛亥后新国家新人民的期许展开慈善的新社会蓝图,这和明清“慈善组织的功能一直停留在教化社会之上,而没有转化到经济层面”“没有任何一个阶段的善堂对既存社会秩序及政权提出挑战,它们主要的功能是巩固既存秩序”[14]已然不同。1912年的朱友渔阐述的慈善观念,“慈善”一词英文用的是philanthropy而非charity,已经是现代慈善观念,或曰公益观念。
公益是慈善的道德愿景的社会化展开。公益的从事者是以“公民”为自述的独立认知主体,所做项目具有对社会蓝图的建设愿景,这两点是公益加之于慈善的,或者说是现代公益从根本上区别于传统慈善的。
那么,如果有人要问如何在今天区分公益和传统慈善?今天还有没有完全是传统慈善的项目和行为呢?理论上也许不能完全排除,但在现实中,这就像问今天有没有人完全不受改革开放的影响,完全不受新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变革的影响,完全不受五四新文化的影响,完全不受辛亥革命推翻帝制走向共和的影响,而完全生活在传统之中,有这样的人吗?

公益的目标是什么?

轴心文明时的“随缘行善”一路走来,随着轴心文明演化出现代社会,传统慈善也在现代性的催生下嬗变为现代慈善,即公益。
公益区别于传统慈善的关键点,一是公益从事者已是现代契约社会的具有理性和独立权利的个人,而不是传统社会凝固于有机体的“个体”[15];二是公益项目的社会化展开必然具有其对应然(理想)社会的想象,慈善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人,公益帮助他人是促进人类的进步,现代公益史是和现代社会的建设发展同步的。
著名历史学家奥利维尔·聪茨在《美国慈善史》的“结论”认为,“慈善事业并非只是富人救助有难之人的事,而是所有人,不管贫富,在为他们自己的未来投资”。[16]为自己的未来投资,这既包含了“如果帮助他人是普遍的,那么被他人帮助同样也是普遍的”,更体现了公益“慈善的未来也将成为社会道德愿景的未来”。[17]公益的目标在于社会进步。
基金会是否作为非营利法人机构各国有所不同,但其在公益领域具有资源积聚和配置的地位、具有公益对社会创新推动功能,则是全球一致的。20世纪以美国基金会为代表,形成了基金会在资金积聚、前沿性、影响力方面的全球推动力。
20世纪70年代初,在约翰逊推行的“伟大社会”理念推动下,美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资助大幅增加,1974年非营利组织从政府获得的资助资金和私人捐助金额几乎相等。这引起警惕。一些人认为是对民间慈善事业的威胁,也有人指出“国家如失去私人捐助传统,国家将会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他们千方百计联合了所有非营利组织,成立了一个包括美国各阶层的独立部门。洛克菲勒提议将这个组织称为‘第三方部门’”[18]。“第三方部门”的概念、理论和实践推进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但在其全球引用中似乎也有“部门”思维的误导,比如我们过多地纠缠于每年慈善捐赠额占GDP百分之零点几的数据,我们过分地要划清公益慈善的界内与界外。而且,一味执着于这种排他性封闭概念,一个长远的危险是失去对公益目标的不竭探求,甚至陷入一个以存在为合理的财富救赎泥淖。
082532lqnku5ub566b0kz5.jpeg
公益,今天依然要问道于人类的理想,依然在不断进步的摸索中。这种摸索越来越从自我特定“部门”“行业”“界”的自限中破茧,有两个方向可能形成一个历史性阶段的趋势:一个方向是投入科学技术的前沿探索,以科技和各种专业工具推动解决社会问题,盖茨基金会和众多在一线奋战的专业型社会服务、救助组织,具有相当代表性;另一个方向是资中筠称为“新公益”[19],萨拉蒙称为“慈善新前沿”——“全球公益事业正在经历一场市场革命,将会更加全面、有效地利用金融资源进行社会变革。社会企业、小额信贷、金字塔底部投资和未来储蓄的战略性货币化是这个市场革命的4个最前沿舞台。捐赠不会消失,但市场工具将为公益事业影响的拓展提供关键性支持。”[20]
公益的目标并非是做大做强“公益界”。公益是这个社会的盐,它要在社会中消融自己,它在消融自己中才能够实现自我价值。公益,最终的追求是社会进步的蓝图;而在过程中的即刻体验,个人做公益时内心的愉悦感——康德所说的人性尊严的体验,得到精神的升华和成长,不也是我们向美好发展的小小的一步吗?

历史的力量:“活着的过去”

让我们回到《基业长青:中国基金会发展40年访谈集》的文字上。
读完全稿,有两点遗憾:一是对新公益形态的关注不够,二是缺乏年轻一代的声音。也许,这两点是合二为一的,新东西多是年轻人在尝试。然而,这些口述记录确实会带给你一种感动:真实性。让记录成为记录的第一要素就是真实,真实鲜活是口述史的最大价值。
这里有一些互相矛盾的说法,一些偏颇的观点,也有一些对管理部门的温和批评,这些不是异端,希望出版时不被清除。茨威格《异端的权利》告诉我们,认知上的“异端”不仅仅具有权利,而且具有价值。人类认知事物的视野开阔度,是被各种不同的思想见地拓宽的。中国哲学“和”的创造性价值,是诸多“不同”贡献的。被“异端”牵着鼻子走当然有危险,但排除一切异见也是有危险的,容易陷入严复批判过的一种陷阱:“以君子而束缚天下”成为了“以小人而陵轹苍生”的帮凶![21]
这里有一些功成名就的经验和未能成功的遗憾,前者只是记录后者才可以有所教益。因为未来不在过去的延长线上,成功已经改变了创造成功的条件,不可能再复制,失败之处才是可以再耕之地。
这里有真实的人生,他们身上的污迹、他们羞涩地企图遮掩的累累伤痕和他们的勇敢作为一起,成为一种“活着的过去”(living past),从而具有历史的力量。然而,这是行将过去的一代,留下的是一份后来者不可能自然拥有的遗产。在对待历史遗产的问题上,被法国大革命的火光照亮的几代社会变革者,在全球范围内都留下过遗憾。今天,对于中国基金会、中国公益事业的新一代参与者来说,面对40年积累,难的是“进步并不是以好的代替坏的,而是以更好的代替好的”,“最困难的事就莫过于要使在一个变动着的社会中正以自己的新方式生活着的某一代人同情地进入前一代人的生活里面去了。”[22]ChatGPT能为我们提供这样的大智大勇吗?
(作者系中国文化书院院长,西湖教育基金会理事长)

﹡本文为作者2023年3月31日为《基业长青:中国基金会发展40年访谈集》所写的序,原标题为《公益的起源和目标——序〈基业长青:中国基金会发展40年访谈集〉》。该书即将由北京日报出版社出版,本刊首发此序言,以飨读者。
1 [法]金丝燕:《诗学的悖论》,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22,第19页。
2 (战国)孟子《孟子》,《离娄章句下》:“子产听郑国之政,以其乘舆济人于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为政。岁十一月徙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济之?故为政者每人而悦之,日亦不足矣。’”见朱熹《四书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3 见(宋)朱熹《四书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4 见思高圣经学会译释《圣经》,Ex aedibus Curiae Episcopalis,Hong Kong, die 11 Februarii,1968.
5 或直接将philanthropy译为“公益”,如资中筠《财富的责任与资本主义演变:美国百年公益发展的启示》第11页:“本书用‘公益’一词代表‘philanthropy’,以别于狭义的‘慈善’。”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5。
6 [英]弗兰西斯· 培根《培根随笔集》,曹明伦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第37-39页。
7 [美]小约翰·韦尔斯《1688年的全球史》,文昊等译,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1。
8 [英]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赵振江译,商务印书馆,2009。
9 陈方正《继承与叛逆:现代科学为何出现于西方》,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第576-598页。
10 [美]米歇尔·艾伦·吉莱斯皮《现代性的神学起源》,张卜天译,长沙:湖南科技出版社,2012。
11 金观涛《现代性及其面临的挑战:当代社会价值基础和问题思考》,《二十一世纪》,2007,第103页。
12[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注释本)》,李秋零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13 朱友渔《中国慈善事业的精神》,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翻译组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14 梁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时期的慈善组织》第224页、第235页,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15 参见金观涛《轴心文明与现代社会:探索大历史的结构》“民族国家与现代性”第324-338页,上海:东方出版社,2021。
16 [美]奥利维尔·聪茨《美国慈善史》171页,杨敏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
17 [美]罗伯特·L·佩顿、迈克尔·P·穆迪《慈善的意义与使命》第187页,郭烁译,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18 [美]奥利维尔·聪茨《美国慈善史》“第8章寻求一个非营利部门”,杨敏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6。
19 资中筠《财富的责任与资本主义演变:美国百年公益发展的启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5。
20 [美] 莱斯特·M.萨拉蒙编著《慈善新前沿:重塑全球慈善与社会投资的新主体和新工具指南》第695页,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
21 见严复《救亡决论》,严复《严复全集(第7卷):政文、序、跋等》,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4。
22 [英]R.G.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第369页,何兆武 张文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作者:陈越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IC

图片编辑:张旭

值班编辑:杨永洁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中国慈善家杂志」,搜索「cnscsj」即可关注,[阅读原文]。

广州公益网由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4年创办,齐志是获民政部门认定的慈善组织,致力于链接资源为儿童提供多元化专业服务,改善乡村孩子的阅读条件和提升社区儿童心理健康水平。资助及公益合作热线:020-83707079 微信号:18520081188 公益合作邮箱:admin@gzqz.or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关注

232粉丝

4964帖子

会员达人更多+
广告位

信息推荐

更多+

最新信息

更多+

关注我们:齐志公益

官方微信

儿童心理云平台

服务热线:

020-83707079

微信号:18520081188(备注来意)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东关汛3号三楼

公益合作(投稿):admin@gzqz.org

广州市越秀区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版权所有-广州公益网    ( 粤ICP备14025298号 )

粤ICP备14025298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