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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谈校园欺凌治理:不要等猪养肥了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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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媚 发表于 2017-6-29 10: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延庆二中,一名身穿白绿色校服的男生蹲在厕所的便坑旁,用手抓起了坑里的粪便。此前不久,他刚被面前的这几个同龄人勒索过。“饶了我吧”,他不停地求饶——示弱似乎是患有小儿麻痹的他唯一可能的解脱方式。但对方没有丁点动容,仍要求他舔已沾满粪便的手指。他低下头,把手指慢慢地放进嘴里。众人哄笑。

美国南加州,中国留学生刘怡然在下跪了20分钟后,被同为留学生的翟芸瑶、杨玉菡和张鑫磊带到了罗兰岗公园。因为男女之间的感情纷争,刘怡然被面前的几名中国“老乡”扒光衣服、剃掉头发并吃掉、被强迫吃沙子…过程所牵涉的14名中国留学生均为高中生。

去年2月,三名中国留学生翟芸瑶、杨玉菡和张鑫磊因涉嫌殴打和绑架同学,分别获刑13年、10年和六年。三犯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美国。

本月26日,延庆警方发布情况通报,指出涉案学生7名,5人被处罚款处罚,2人因不满14周岁依法不予处罚。

针对校园欺凌,诸如西方国家制定严苛法律,加强惩戒力度,业已成为社会各界应对校园欺凌的普遍共识。相较而言,我国国务院虽于去年4月,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但至今还没有一部反校园欺凌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伞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理明显过轻,在被报道的校园霸凌事件中,受到刑事处罚的也寥寥无几。

《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保护了未成年人不受侵害,还是给了未成年人侵害他人的权利?该不该将追究刑责年龄降低到12岁甚至更低?校园欺凌又该如何治理?

对此,凤凰公益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皮艺军。

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处置方式过于单一

凤凰公益:延庆二中学生被逼捡拾粪便事件一经曝出,即引发社会的强烈关注。您在得知此事件后的感受如何?

皮艺军:近些年,校园欺凌一直是曝光率很高的事件,直到现在也没有丝毫被遏制的势头。所谓的霸凌,包括各种各样的羞辱对方的方式,这次的方式更加让人难以接受。何况还有大量的欺凌事件没有被曝光出来。所以,这也预示了我们,校园霸凌不但在进行,而且在普遍地进行。

凤凰公益:6月26日,延庆警方发布了情况通报,涉案学生共有7名,5人仅被处罚款处罚,2人因不满14周岁依法不予处罚。社会中有种声音认为,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而是在给与他们伤害别人的权利。您对此种观点怎么看?

皮艺军:关键在于,我们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或者越轨行为,处置方式过于单一,没有更多的办法来惩治他们。像延庆二中事件,因为没达到违法的条件,只能给些处分,警察也很难介入。

国外对于霸凌事件,是有非常完整的处置方式的,有学校、社区、行政部门,法院的集体介入,是一种立体的处理体系。相比而言,我国的处理机制就很单一,够不上轻伤、重伤,警察就不管。 在校园里边,如果没有打得很严重的话,连个处分也没有,跟国外对霸凌事件的处理方式,我认为是天壤之别。

这种天壤之别,其实在于一个最基本的差别,即国外对霸凌、校园暴力事件的零容忍。这个“零容忍”是什么?“零容忍”是国外非常明确什么样的事件属于暴力,属于对他人的侵犯。即便是对学生轻微的侵犯行为,也要给予非常严格的处罚。

凤凰公益: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有需要调整的地方?

皮艺军:《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倡导性的法律,并没有什么可操作性。但它必须要有很现实的实施细则,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校园暴力,这些行为从程序、实体等方面怎样处罚,由谁来处罚,处罚的种类和期限如何,这些都应该是有明确规定的,而不单单像现在这样笼统地倡导。它需要具体、详尽的实施细则。

校园欺凌在于前端治理“不要等猪养肥了再杀”

凤凰公益:网上很多人呼吁应该“将追究刑责年龄降低到12岁甚至更低”,您支不支持,为什么?

皮艺军:没有必要把什么事情都要诉之于刑法。降低刑责年龄,严打,严惩之类,这种全都受制于刑法。治理校园欺凌不在于这个,主要在于前端的、轻微的行为有没有受到遏止。

现在少年犯罪的严重化程度,确实值得警惕。但是我认为更关键的在于,对于少年违法和犯罪所做出的社会反应,太单一了。就像我刚才所说的两极化,重的话,就判刑,轻的话,学校也没有办法处理。我建议,是不是该从最基本的侵犯行为起,就给予非常严格的处理和惩罚。比如在校园,很多欺凌是可以用惩罚式的教育来解决的,而现实是,轻微的欺凌行为基本都被放过了。到了严重的,令人发指的程度,学校才知道。

例如学校,就从零容忍开始,骂一句人要当面道歉,要有一道程序,有具体的程序和仪式来解决,要有非常细致的规定,这样校园霸凌才会从根本上解决。现在总是等猪养肥了再杀,不到事情不可收拾的地步,就不去管它。

凤凰公益:总是等小恶发展到一种很大的恶,社会才会开始关注。

皮艺军:对。我们平时的小恶太多了,老师甚至根本不认为它是恶,同学们也不认为是恶。比如一个城市的孩子骂一个农村的孩子,这在美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可在我们这里不是。跟他说一个对不起,就完了,或者说批评他两句“哪能这样”就了了。但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事情。教育的过程要有非常庄重的仪式,或者说程序,来对这样的“小恶”进行处理。所有的骂人行为,如果我们非常严肃地对辱骂者进行处罚的话,后面那些更大的恶行他还会做吗?

凤凰公益:在治理校园欺凌方面,国外其他国家有没有值得借鉴的地方?

皮艺军:国外基本对于所有的侵犯行为,都会做出相应的社会反应和社会处罚,而不是我国只对高端的,严重的行为做出反应。他们对于低端的,初级的行为,也有非常完整和周全的处理方法。国外的学校、社区,也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来对付孩子的侵犯行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我们不要总局限在少年司法,监狱,警察这几块,想在其中做更多的协调工作。其实我们国家的刑法已经很严重了,只不过有些时候,我国刑法把一些在国外看来很严重的事情,反而不对它进行处理。美国处理的霸凌,那些霸凌在中国,肯定到不了判刑的地步,可是在美国,就算是酷刑罪,虐待罪或者非法拘禁等非常严重的罪行。

所以我们现在首先要强调,对于规范的严格:从最基础的规范到法律规范,都应该严格,而不是法律要判以重刑,才能够有效果。

凤凰公益:对于校园欺凌的治理,还有哪些建议?

皮艺军:我希望在一些院校,尤其是校园霸凌比较典型或者普遍的学校里边,建立科学试点,施行出一套科学的,能够验证,能够实践,而且行之有效的处置方式,而不要像现在这样,把对于欺凌的处理作为一种行政措施,非科学地粗暴对待或者放任。我认为可以把试点作为一个项目来做。

——来源:凤凰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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