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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月31-4月1日】春风三月,聚爱圆梦--肇庆广宁县横山镇曾村小学助学活动确认名单 [打印本页]

作者: gongyi020    时间: 2018-3-29 00:00
标题: 【3月31-4月1日】春风三月,聚爱圆梦--肇庆广宁县横山镇曾村小学助学活动确认名单
出行时间:2018年3月31-4月1日(星期六、日)集合时间:7:20~7:40

*请留意集合时间!(超时恕不等候)
(, 下载次数: 125)

上车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三路17号101(地铁一号线烈士陵园站b2出口公交车站后面)
上车地图:http://j.map.baidu.com/RsZgB
百度地图搜索“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
李晓辉(晓叔)13928828853

分房分组安排:
(, 下载次数: 122)

注:
1
确认名单出不接受退款申请,迟到或不出席费用列为齐志行政费用。
2
、分组有特殊要求的请咨询工作人员。

需要志愿时的请点击I志愿时链接进行报名:
点击报名

户外活动责任承诺书】

    本人通过广州公益网(www.gongyi020.com)参加由广州市越秀区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发起的本次“【3月31至4月1日】春风三月,聚爱圆梦--肇庆广宁县横山镇曾村小学助学活动”,对活动责任仅此承诺:
    本人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监护下参加活动),本人明知本活动为自助性质的(非旅游活动),并有一定危险性,但自愿参加活动。本人知道本活动为非营利性质,实行“费用AA均摊”、“风险自担”原则。
   本人具有与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能力与健康状况,承诺服从领队指挥,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未经活动领队人员允许,私自单独行动造成的意外和伤害事故、以及由于自身过失原因造成的身体损害,完全由事故个人负责;
因参加活动人员在活动过程中未听从活动发起人及组织管理人员在组织、管理上的领导所遭受的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本次活动活动发起人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活动倡议方广州市越秀区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广州公益网对活动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在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故发生时,领队人员有权视实际情况组织救援或改变活动计划。
对于活动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故,本人及其家属不追究活动倡议方广州市越秀区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和广州公益网的责任。本承诺自本次活动开始时起自动生效。

特此承诺!

*有问题请及时致电或留言给工作人员,无留言视为默认同意承诺!

                        广州市越秀区齐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示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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