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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成果付费:从慈善培育到政府主导 [打印本页]

作者: gongyi020    时间: 昨天 18:38
标题: 为成果付费:从慈善培育到政府主导
(, 下载次数: 0) 作者 | 乔治·奥弗霍尔瑟(George Overholser) 
编辑 | 唐尧    译校 | 于坤、黄琬傛

导读



    本文作者认为政府才是“为成果付费”(PFS)实现规模化的最终主导力量,私人与慈善资本仅承担阶段性角色。文章重点阐释了PFS的两大核心杠杆:一是资金循环特性,收回的私人贷款可重复用于新项目;二是部分PFS模式,可将政府资金撬动规模放大五倍,甚至在特定场景下完全无需私人前期资本。因此,PFS的发展不会受私人资本短缺制约,随着模式成熟,政府将全面接管并主导PFS体系,最终实现社会服务采购的根本性转变。


卡斯图里·兰甘(V. Kasturi Rangan)和丽莎·蔡斯(Lisa Chase)在《为成果付费的回报》一文中宣称,为成果付费模式的未来在于慈善事业。他们的核心观点是:从长远来看,为成果付费(pay-for-success,PFS)交易得以运转所需的关键前期风险资本,不会来自追求利润的投资者,而是来自慈善资金的支持。兰甘和蔡斯认为,慈善事业是PFS的未来,而我不同意他们的观点。


从长远来看,维系PFS发展的不会是慈善事业,在当下开拓阶段发挥关键作用的逐利投资者,也不会成为未来的核心力量。若想让PFS被主流社会广泛接纳,必须由政府来主导推进,届时几乎不需要,甚至可能完全不需要私人风险资本。在解释这一模式如何实现之前,让我们先快速回顾一下PFS的基本框架。


PFS的巨大价值并非“释放海量逐利资本”以“填补资金缺口”。这种观点会让人们误以为,PFS的核心就是前期融资机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社会影响力债券(social impact bonds,SIBs)。诚然,融资机制是PFS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与PFS所能撬动的政府资金规模相比,融资机制的催化作用不过是九牛一毛。


随着PFS不断发展,我们对如何打造成功的PFS项目有了更深入的认知。仅需相对少量的私人资本,就能推动政府重新调配大规模资金,投向那些对美国最弱势群体最有效的社会创新项目。兰甘和蔡斯在文章末尾也提到了这一点:“这些PFS项目......不仅会提高非营利组织展示可靠成果指标的标准,而且我们相信,它还将从根本上改变政府采购和提供社会服务的方式"。


在PFS模式中,私人融资的初衷绝非为社会项目买单。相反,它的作用是提供临时贷款,弥补 “先衡量、后付款”体系必然存在的时间差。当且仅当项目达成既定影响力目标时,由政府(而非私人资助方)为项目支付费用。这使得私人贷款资金能够全额收回,而至关重要的是,收回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正是这种资金循环特性,让少量私人贷款资本得以撬动巨额政府PFS资金。例如,我所在的非营利资本伙伴(Third Sector Capital Partners)目前正在推进PFS交易,总计需要约 9200万美元的前期私人社会影响力债券融资,以撬动约1.76亿美元附成果条件的政府付款。如果这些项目得以复制,同一笔9200万美元资金可被重新调配,再次撬动1.76亿美元的政府成果付款,如此循环往复。


而这仅仅是开始。通过采用“部分PFS”模式,未来这笔9200万美元因循环利用所产生的影响力,将远超1.76亿美元单个项目的规模。例如,我们已经在规划部分项目,其中仅20%的政府款项采用延迟支付的PFS方式,剩余80%则沿用传统的即时报销模式。这种部分PFS模式既保留了对PFS合同核心的以绩效为导向的成果衡量机制,又将撬动的政府资源规模扩大了五倍。因此,从理论上讲,9200万美元的前期私人贷款资金每循环一次,就能带动额外8.8亿美元的政府资金纳入PFS模式,并且可以无限次循环。


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完全不需要私人提供前期资金。例如,在一个项目中,我们预计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提供方将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前期工作,以弥补PFS模式固有的时间差。在这种情况下,以实证为导向重新分配政府资源的核心优势得以完整保留,同时无需额外借助私人资本的力量。


因此,尽管PFS无疑存在诸多局限性(它并不是万能的),但相较于兰甘和蔡斯,我们更为乐观:PFS的发展不会因私人贷款资本的短缺而受到严重制约。贷款可以循环使用,部分PFS安排能成倍放大贷款撬动政府拨款的效力,最终,部分服务提供方将利用自己的资产负债表(而非社会影响力债券贷款)为其PFS合同融资。


兰甘和蔡斯正确地指出,慈善事业在PFS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我认为,慈善事业的作用在当下这一阶段才最为关键,它正在美国不同的州和城市,培育PFS最早期的落地实践。由于PFS尚属新生事物且尚未经过充分验证,目前主流贷款机构对向其发放贷款持谨慎态度。慈善资金可以先行试水,帮助项目建立业绩记录,向商业贷款人证明PFS项目具备偿债能力(尽管并非毫无风险)。此外,首次实施项目的成本远高于复制项目(需要额外的行政和学习成本),导致当前可用于向主流社会影响力债券贷款人支付收益的资金较少,这一现实问题也需要慈善补贴来弥补。


幸运的是,当下的捐赠承诺(giving-pledge)时代,为寻求慈善贷款资本的机构带来了利好。此外,PFS慈善融资模式也为慈善家提供了极具吸引力的方案。


要理解其中的原因,不妨设想,一位资助者非常认可某个项目,于是开出了一张100万美元的支票。按照传统模式,这笔钱或许仅能为1000人提供项目服务,使用后便消耗殆尽。而在典型的PFS框架下,同一资助者开出100万美元的支票后,这笔资金会立即获得私人贷款的配套支持,规模翻倍,从而让2000人受益于该项目。更重要的是,项目结束后,政府为项目成果支付款项,她的100万美元捐款将全额收回,并可再次循环使用,进而改变成千上万弱势群体的生活。(当然,PFS模式也可能出现项目失败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资金无法收回。但即便如此,PFS模式的结果也不会比传统的“捐款后消耗殆尽”的模式更差)。


如今,经验丰富的捐赠承诺慈善家已投入数十亿美元资金,我们坚信,PFS模式将吸引到所需的慈善资金,逐步普及并成为主流,让政府能够将资金精准投向对最弱势社区和家庭最有效的项目与策略。




乔治·奥弗霍尔瑟是非营利机构资本伙伴的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为政府、非营利组织和资助方提供咨询服务,协助设计PFS项目。此前,他创办了隶属于非营利金融基金(Nonprofit Finance Fund)的NFF资本伙伴(NFF Capital Partners),在其职业生涯早期曾是第一资本金融公司(Capital One)的创始管理团队成员。



来源:《斯坦福社会创新评论》英文网站2015年秋季刊


原标题:Response to "The Payoff of Pay-for-Success"




来源:斯坦福社会创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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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红花    时间: 昨天 18:40
这篇文章确实点出了PFS模式的关键——政府主导才能实现规模化。补充两点供参考:一是资金循环机制依赖项目成效评估的公信力,二是完全去私人资本的前提是财政预算制度配套改革。建议关注国内试点案例(如深圳社工服务PFS)的实际落地效果,具体政策细节还需以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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