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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谭建光:志愿者“八不要” [打印本页]

作者: gongyi020    时间: 4 小时前
标题: 谭建光:志愿者“八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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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八不要”

谭建光
  当今时代越来越多人愿意加入志愿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在成为志愿者,为社会他人作出奉献的同时,也充实人生和体现价值。然而,伴随各种动机不同、认知不同的人参与志愿服务,就会出现多种想法、多种追求。有时候,或者出现偏离志愿精神的倾向、或者出现超越志愿服务界限的倾向、或者出现志愿者偏激和极端的倾向。为此,我结合从1995年开始调查研究志愿服务,接触各种类型志愿者,进行沟通交流,获得的一些启迪,与大家分享志愿者“八不要”的话题。


01
不要想法太多

  我们发现,有些志愿者非常有热情,也非常有想法,不论是组织志愿者队伍,还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都提出很宏大的目标,表达各种各样的想法。但是,一旦志愿服务开展过程中不能实现自己期待的目标,不能落实自己的想法,就会有失落感、挫折感,甚至对其他志愿者进行指责、抱怨。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就是有些志愿者将加入组织、参与服务作为自己“施展抱负”“施展拳脚”的地方,而不是扎扎实实从社会他人的需求出发,扎扎实实从力所能及的服务出发。为此,要引导志愿者以非常简单、朴素的理念参与志愿服务,就是实实在在帮助他人、实实在在帮助社会,有什么需要就做什么事,有什么能力就做什么事,主要能够对社会他人的愿望需求有一点点帮助,就是志愿者心理最大的满足,就是志愿者价值的最大体现。我经常说,我作为专业志愿者的最大贡献,可能就是撰写很多公众号的志愿服务文章,提供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参考借鉴。因为,在统筹协调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或者策划实施志愿服务项目等方面,我远远不如志愿组织负责人、志愿者骨干。然而,我深入调查了解他们的特长、想法、服务、困惑、问题等等,进行整理和提炼,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让志愿者有所受益。做这些事情,我是既没有课题费用,也没有稿费,所以应该属于专业志愿服务。但是,我经常是手机上列出几十条可以撰写的文章目录,然后在电脑上列出几篇文章的提纲,最后反复斟酌并一篇一篇撰写出来,提供志愿者分享。每周撰写一篇或者两篇,每年就有五六十篇志愿服务文章提供志愿者交流分享,有所受益了。为此,我的体会就是可以有非常多的想法,然而一次只能够做好一件事情,写好一篇文章。志愿者开展关爱助人的服务也是如此,志愿服务专家撰写提供启迪的文章也是如此。

02
不要自视甚高

  我们在一些志愿者团队中,发现产生矛盾纠纷的一个原因,就是总有些志愿者“自视甚高”,总觉得自己比别人强,总觉得别人应该“听我的”。有这些想法的志愿者类型也非常多样,有些是原来当过干部,喜欢指挥别人;有些是自恃有些特长,总觉得比别人能干;有些可能就是普通的居民、村民,也认为“我的经验比你多。”恰恰是这些情绪、这些做法,让志愿者团队常常处于矛盾争执之中,很难齐心协力做好一项服务活动。为此,我们认为参加志愿组织特别需要平等态度,不论当过书记市长,还是作为专家教授,或者是班长组长等,在志愿组织中就是“志愿者”,都需要重头学习、都需要共同成长。我记得是二十多年前应邀参加一个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的活动,那种特别平等的氛围,让我最初不太适应,然而很快适应之后就特别轻松自如。虽然志愿组织负责人介绍说我是教授,是研究志愿服务的专家。但是,志愿者骨干们打个招呼就没有特别在意了,而是各自忙碌自己的活动,各自与熟悉的人打招呼和交流。我最初觉得有点冷场、不知所措。但是,当我看到一群志愿者交流关爱孤独症服务的经验,就凑过去听一听,也询问一些问题。志愿者都非常爽快地回答,还热情介绍服务历程等等,我与他们就自然而然熟络起来,没有什么隔阂了。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在志愿者群体中平等和尊重最重要,没有谁比谁地位高,也没有谁比谁更高明,而是大家一起来,凭着爱心和热情做好事、做好人。拥有这种平等、尊重的心态,每一个人在做志愿者的时候就能够心平气和,在参加志愿组织活动时就能够虚心交流,在参与志愿服务的时候就能够尽心尽力、做实做好。

03
不要强人所难

  我们在调查辅导的时候,发现一些志愿组织中爆发的矛盾冲突,原因往往就是有些人强人所难、引发麻烦。一是有些志愿者喜欢用自己的习惯、自己的标准要求其他志愿者,经常说他人这也不对、那也不是,导致其他志愿者左右为难、心理抑郁。二是有些志愿者开展项目服务的时候,总是要按照自己的习惯做,对于有不同想法、不同做法的其他志愿者苛求太多,导致其他志愿者非常拘束,放不开手脚。三是有些志愿者在关心帮助服务对象的时候,也习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导致服务对象感觉“关爱”是一种束缚,“帮助”是一种枷锁。这些志愿者共同的特点就是主观固执,总认为自己一定是对的,别人都是不一定对或者不够好的。如果这种强人所难的做法,在志愿组织中长期存在,既损害了志愿组织的和谐友善氛围,也损害了志愿组织关爱帮助特殊群体的友爱和睦氛围。为此,我们认为志愿者,尤其是志愿者骨干,也要善于反思,也要善于反省。即当自己认为是正确,是“最好”做法的时候,也要从其他志愿者的角度,也要从服务对象的角度,思考是不是一定正确、一定“最好”。志愿者骨干善解人意、将心比心,就能够赢得其他志愿者的理解和支持,也能够赢得服务对象的理解和支持。


04
不要勉为其难

  我在30多年前,最初调查研究志愿服务的时候,就听到资深志愿者说过一句话,“随时随地、力所能及”。不少志愿组织将这句话作为引导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的准则,我也非常认同,常常在讲课交流的时候提及。如今,志愿者“勉为其难”的状况,体现在许多方面:一是单凭一腔热血就开展服务、实施项目,越做越困难,最后难以为继。有些志愿者说“我一开始没有想到这么困难的”,“我以为可以做好,却发现越做越难。”二是不听别人劝导一意孤行做力所不及的服务,最后导致自身陷入困境,亲友指责批评,也很难将服务做实做好。近期在一些地方调查,基层干部反映说,“有些志愿者骨干非常固执,做不到的事情也执意要做,现在陷入很大的困难,自己的生活也陷入困境了。”三是有些志愿者让别人勉为其难,即自己认为必须“这样做、那样做”,也要求其他志愿者必须这样做,而不体贴他人的忧虑和难处。我们觉得需要引导志愿者改变勉为其难的心态,回归“随时随地、力所能及”的状态,在轻松自如、有条有理的前提下做好志愿服务,帮助社会他人。

05
不要规矩模糊

  曾经听到有些志愿者说,“我就是做点好事,帮助人家,讲那么多规矩做什么?”他们以为,既然是自发自愿做志愿服务,就不需要太多的规范、规矩束缚。然而,恰恰是这种忽视规范的做法,带来了很多问题。如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志愿组织,产生的不轨行为造成负面影响;还有些志愿组织分不清界限,出现以志愿服务之名牟利的倾向;以及志愿组织中有些人不检点甚至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等等。因此,我们发现,不论是在行政领域,还是在市场经营,或者是志愿服务,都需要依法依规、规范发展。这里涉及三个层面:一是国家法规。志愿者不论是在日常工作生活,还是在志愿服务中都要遵守宪法、刑法等各类国家法律,还要遵守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二是政策制度。党和国家制定一系列的志愿服务政策制度,如《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等,也是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发展过程中要学习和遵循的。三是道德规矩。即志愿服务是发自内心的奉献、友爱,在开展服务、参与活动的时候,自己心中都有道德底线、善良底线,坚持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由此可见,志愿者遵守规矩,既有外在的法律规范约束,也有内心的道德良心约束,从而做到不违规、不越轨。不论是具有不良企图的人借志愿服务之名牟利,还是一些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在界限模糊中违规获利,都是要面临法律规范的制裁,也要面临社会道德的谴责。

06
不要夸大成效

  有些志愿者自认为能量巨大、功力无边。说起志愿服务就是“这也能、那也能”,似乎是万能的;对于志愿者团队开展的服务活动,也不断夸大成效,以求吸引更多人关注重视,获得更多资源发展壮大。这样,往往造成“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不良后果。我们从多年来调查辅导的情况看,志愿者和志愿组织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的成效,需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清晰理解志愿服务在社会发展、社会治理、社会民生中的辅助作用,在人民群众生活改善和发展中的辅助作用。也就是说,政治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发展、生态发展等都是社会主阵地、主战场,发挥最重要的作用。志愿服务则是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创新,为人民生活改善提供支持和帮助。因此,志愿服务并非独立显示多大能耐的事业,而是支持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具有非常好的辅助作用。第二、清晰理解志愿者、志愿组织的能量和价值。志愿者是人不是神。因此,在深入社区和农村。关爱帮助特殊群体,热情开展邻里互助的时候,可以做好一件件小的好事,也可以发挥一点点善的作用。但是,志愿者开展的服务并非法力无边、并非无所不能,而是要主动配合村居党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等,将志愿服务融入各项关心民生、改善民生的工作,才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第三、志愿者要有英雄情怀,但不需要个人英雄主义。有些志愿者经常说自己多么了不起,做了什么好事对社会影响很大,似乎村居群众都离不开他了。这种自以为是、自视甚高的做法,就是过度突出个人的作用,忽视了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忽视其他志愿者的作用,将会带领不良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可见志愿服务是配合党政工作、配合公共服务等发挥积极的辅助作用,志愿者是在组织推动下和合作努力下发挥积极的作用,尤其要注意不夸大成效、不突出个人。
07
不要粉饰问题

  志愿者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志愿组织在发展壮大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然而,有些志愿者喜欢掩饰问题、粉饰问题,既不愿意对外透露,也不愿意内部讨论,结果是问题越积越多,矛盾越来越大,最终酿成难以调解的矛盾冲突。为此,志愿者也要有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进步。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志愿者面临的问题,在不同阶段都可能出现。一是作为新的普通志愿者的时候,面临的问题就是不知所措、束手无策。面对志愿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面对服务对象的各种困难问题,很难想到解决的方式方法,也缺乏资源开展有效服务。二是作为骨干志愿者的时候,面临的问题是能力不足、创新不够。即在推动志愿服务做实做好,切实有效服务社会、帮助他人方面,缺乏更好的方法,缺乏更多的经验。三是作为资深志愿者或者成为志愿组织负责人的时候,面临的问题是统筹协调难、创新发展难等。虽然有些志愿者自己开展服务很有热情,做得很好,但是要吸引和激励志愿者群体做得更好就缺乏思路方法。志愿者在不同发展阶段出现的问题,就会体现在志愿组织的内卷矛盾,志愿服务活动效率不高,帮助服务对象不够精准到位等等,甚至引发一些社会关注和批评的问题。我们认为,志愿者和志愿组织要勇于正视问题,不掩饰、不粉饰,积极探寻解决的方式方法,一点一点促进改变,一点一点推动进步。这样,志愿者就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成长,志愿组织就在解决问题中发展壮大。

08
不要夹杂私利

  我们认为,志愿者加入志愿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就要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而不要在其中夹杂私利、牟取私利。当然,志愿者是人不是神,志愿者作为人的一面,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是有私心、有私利,这是非常正常的。我们应聘工作就是希望获得工资收入,我们创业发展就是希望有利润有盈利;我们的日常生活就是希望消费能力强一些,生活过程充裕一些,这些都是人之常情。然而,当人们选择志愿服务的时候,就要清晰地知道这是奉献爱心的事业、这是无偿服务的事业。也就是说,志愿者选择志愿服务的时候,就是要确立帮助社会他人的动机,而不是自己从中谋利的动机。当然,在开展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保险、午餐等补贴;在完成志愿服务任务的时候,为优秀志愿者提供回馈激励;在志愿者遇到困难的时候,为特殊志愿者提供援助资助等都是必要的。但是,这些都是基本保障和补贴激励,而不是利益交换或者物质回报。因此,当人们选择做志愿者,选择参与志愿服务的时候,就不要夹杂私利,就不要谋取私利,而且全心全意、一心一意做好帮助社会、服务他人的事情。恰恰是不夹杂私利的志愿服务,让志愿者在奉献和付出之后,获得心灵上的充实、精神上的愉悦;也获得社会的尊敬、他人的赞誉;还获得志愿组织的嘉许和激励等。这样,志愿者的人生更有意义和价值,志愿者在社会上更加受到关注和重视,也可能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

  志愿者是社会的良心,是文明的使者,是带给广大群众希望和力量的群体。在复杂多样的社会环境中,志愿者要有清晰的认识,有理性的指导。为此,我们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志愿者“八不要”的准则,提供分享交流。


作者简介
谭建光(1960年10月——),广东省团校(广东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曾任第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第一届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研究中心副主任,第一届广东省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促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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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社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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