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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基金:公益机构当然需要品牌,但有些却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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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yi020工作人员 发表于 2017-11-15 21: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最近因为在践行“每天送本课外书”,福报来得快。因此要把家里的积藏之书送出去,自然就要挑选一番。要挑选一番,就要把长年不曾翻看的“书箧”,打开来见见阳光灯光。由此,就检出几本想要看的,放在了枕边。

      宋朝洪迈的《夷坚志》,早年似乎也是看过的。上大学时也算研读过一阵中国的笔记志怪、传奇稗史之类,但读书快的人似乎性都不太好,贪多的人必然嚼不烂。如今重新打开,仍旧如初相遇,如读新品。
      从《夷坚甲记》卷第一,读到一则与传统公益研究有些相关的段落。怕此后再遗忘疏失,顺便记在这里:
刘厢使妻
      金国兴中府有刘厢使者,汉儿也。与妻年俱四十余,男女二人,奴婢数辈。一日,尽散其奴婢从良,竭家赀建孤老院。缘事未就,其妻施左目,以铁杓挖出,去面二三寸许。方举刀断其筋脉,若有物翕然收睛入其目,俨然如是者三。流血被体,众人力劝而止。明日举杓间,目已失所在不克剜。又明日,复如故。精神异常,众皆骇而怜之,争施金帛,院宇遂成。时金国皇统元年,即绍兴十年庚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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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想要破解的,或者说讨论的,是,在中国当前,公益组织到底需要不需要品牌?
      十多年来,有不少研究公益、关心我生存状态的伙伴,经常和我讨论公益组织的品牌问题。他们举出好多商业上的例子,告诉我说,一个机构只有把品牌树立好了,才可能获得更多的公众支持,才可能实现更多的公益理想。机构树立品牌,与一个人成名要趁早一样,都是为了能调动更多的资源,能解决更多的难题。因为在这个世界上,解决社会难题是一定要举全社会之力的。而一个机构的品牌越强盛,“举起”社会巨石之能量当然也就越强大。
     但在现实的实践中,并不一定所有的公益机构都适合聚集品牌。也不一定所有的公益机构在所有的阶段都有必要聚集品牌。更不一定要把品牌机构而,而更多的可能是个人化。
      在中国或者在世界上,公益大概都是可以分为两类的,一类叫危险公益或者说冲突公益,一类叫安全公益或者说和谐公益。
      安全、和谐的公益,当然适合聚集品牌,这样,沾染了这个品牌的人,会以这品牌为荣。而捐赠给这个品牌的人,也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参与了一个人人都在赞誉的公益之盛举。因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好多和谐安全的公益,到处都在刷屏和推广他们的公益广告,就是希望与公众的接触面大一些,再大一些,再大一些。
      但危险、冲突的公益,或者说,直接进入核心战区以解决最繁重的难题的公益,却可能不能有品牌或者说没必要有品牌。原因在于,当前社会上最为艰难解决的危险公益的领域,多半与强权、高利益集团有关联。解决这些款难题的过程,要么是无意中曝光其丑闻的过程,揭露原本被试图掩藏的真相的过程,挑战所谓的权威与威权的过程。这过程,当然就会成为引火烧身的过程,会成为被定点清除的过程,会成为与不少公众发生冲突的过程,甚至某个阶段污名化、妖魔化后,会成为“全民公敌”的过程。因此,从事这些危险公益的组织,最好不要让自己有过于耀眼的品牌,甚至最好不要有品牌的集聚意识。
       一些人发起公益机构之后,着急忙慌去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设计机构的LOGO,去辩论机构的愿景与使命,去全面创意机构的公众识别系统,甚至准备去注册专利商标。这些行为,与“制定机构长期发展战略”的行为一样,在我看来,是过早地做了未来的事。就如一个孩子才一岁,就着急给他取媳妇那样的可笑。一个机构的品牌,其实是累积出来的,不是初创就可能凝聚的。一个机构的品牌,是实战出来的,不是幻想和“设计”出来的。只要机构的原创行动没有累积到一定的程度,你再想有品牌,也是不可能的。
       因此,一个公益人发起了一个项目或者一个机构之后,品牌之事是不要去考虑的,大家要考虑的是如何去做更多的“盲打与乱搞”,按照自己的心愿向世界辐射足够多的蛮力,施展足够多的苦力。在用体力来赚取经验值的时代,过多地想靠脑力取胜是荒唐的。在机构的形状尚未被公众所识别的时代,给这个形状赋予品牌价值,或者希望这个蒙昧不清的形状给机构带来品牌收益,显然是急于求成了。就如一场战争,还未打响,胜利都未判定,却幻想攻城以后如何进行封官定爵,赏功罚罪,分明就是把空想当现实,以意念为实战;是“未来穿越力”太强的某种偏执。
      在过去,人在社会上没有独立的地位,都要依附于某个机构或者某个村落。没有了机构,就如一棵树的枝条被砍离了本干;没有了机构,就如一条鱼被抽离了河流。但现在不一样了,当前的社会,已经随心所欲地进入了人人都讲求独立的时代。世间的一切“物资财产与非物资遗产”,都只是人任意操弄和利用的“资源”,机构不再可能通过汲取个体的精华而成就品牌,恰恰相反,机构的使命已经成为每个个体去创造自身品牌的出发点和营养体。
    因此,机构的品牌都在纷纷消逝,而以人为中心的品牌在大量的出现。这个现象在商业社会是如此,在公益社会也正是如此或者将是如此。一个人会去做公益,本来就是因心而发,而因心而发的人,最容易成就自身的品牌,而难以成就机构的品牌。于是,人世间出现的最大变化是:过去,一家机构要雇佣很多的人来共创一个机构品牌,而现在和未来,则是一个人可以成立很多机构来累积自身的品牌。资金、项目、案例、平台、辅佐力量,其实都是一个人成就其品牌的垫脚石、支柱体,或者说台阶、气球而已。(2017.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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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卖风买酒(冯永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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